企业债券发行成效明显 苏州市再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时间 2021-05-10 07:39:04  来源:
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州市成为江苏省唯一被列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全国9个市(区)之一。从2021年起两年之内,国务院将对上述获督查激励地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即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实行“即报即审”,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这是苏州市企业债券工作继2019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以来,再一次获得此项殊荣。
截至目前,苏州市企业债券共成功发行68支,累计募集资金769.7亿元,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口径(自2008年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以来),苏州市企业债券累计募集资金额位列全省第一。
苏州市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如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阳澄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多地区水处理(管网)项目、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安置房)项目等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民生工程,有力支持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苏州市持续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高科技双创领域、绿色发展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先后获批(发行)省内首单创投基金类企业债、苏州市首单优质主体(基金类)企业债、省内首单综合管廊专项债、省内首单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有效对接创业企业融资需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区域转型升级。
本次国务院决定再次在苏州市实施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将进一步简化苏州市企业债券申报环节,缩短苏州市企业债券申报核准时间,这一奖励支持措施有利于激发苏州市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开展直接融资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助力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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