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融资难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打组合拳
时间 2014-11-26 10:32:30  来源:和讯网

  今年以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得到国务院的重视。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会议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

  国务院:改进合意贷款管理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提出引导金融机构贷款方向、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上市等标准化方式融资、支持跨境融资等十条措施。第一条就指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

  所谓“合意贷款”,是指符合经济信贷政策意图的贷款,是对金融机构在一个时期内的贷款总额进行排放节奏与排放规模的安排。由于此前信贷规模增长过快,央行2011年开始实施合意贷款约束机制,比如每年的信贷总规模控制以及3:3:2:2的季度投放节奏。

  “合意贷款是参考了存贷比、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数据综合测算出的指标。商业银行也会自己测算并上报央行,银行按照计划内额度放低,央行一般不会再干预。”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合意贷款的管理就是要防止信贷投放节奏的不当,打乱经济发展的结构。”

  央行数据显示,10月份,社会融资总量为6627亿元,同比减少2018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为548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3亿元,比市场预期的6400亿少1000亿左右。

  连平认为,除了贷款规模和节奏,合意贷款还注重对贷款结构的引导,“从宏观层面要更符合结构调整的需要,引导贷款去到该去的地方”。

  具体而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引导方向依然是小微和“三农”方向,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措施;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通过社区、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多层次金融服务;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并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专家:融资难缘于资源配置不合理

  “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症结,在于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地方融资平台、大型央企过度占用有限的信贷资源,匹配给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不足,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国务院参事夏斌表示。

  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温信祥认为,在货币信贷总量宽松的情况下,社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一个重要原因是前期项目再融资挤占了当期融资资源。相当一部分融入资金被用于接续偿付无法产生现金流的低效存量融资,前期的高投入不能带来现金流,也不能对实体经济产生拉动作用。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提出,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收费。

  夏斌则认为,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要坚持“市场出清”的原则,其核心不在银行,而是更高层级的体制改革;即按照市场原则,要允许一些财务状况不是很好且过度占用资源的企业破产。

  事实上,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提供融资,今年以来,央行多次通过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以及中期常备借贷工具(MLF)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但效果并未如预期。其根本原因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后,企业融资需求的不足。

  此外,本次会议还提出,支持跨境融资,让更多的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8日在上海自贸区调研时也指出,通过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是降低国内企业融资成本的一种好方法。

  国务院推进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

  11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已于10月31日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要求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意见提出,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引导中小型银行将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科学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

  国务院要求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

  财政扶持方面,意见指出,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财新网)

  焦点

  总理再提IPO注册制:“抓紧出台改革方案”

  目前市场的共识为年底前注册制改革或将有实质性进展

  注册制改革的脚步已越来越近。在11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提注册制。这是总理年内第二次关于注册制的表态,并且首度出现“抓紧出台改革方案”的措辞,紧迫意味十足。据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目前市场的一个共识为,今年年底前注册制改革或将有一个实质性进展。“若年内证券法修改提上议程,则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方案年底前推出的概率比较大。”

  现状:IPO拥堵待解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注册制的调研、准备工作一直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之中。在市场人士看来,注册制改革方案的推出与证券法修改进程无疑存在直接关系。按照此前2014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证券法》修订稿将在今年12月份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

  对此,刚刚卸任发审委委员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此前接受采访时就建议,未来应取消对盈利能力的强制性考核、加强事后事中监管和退市制度的建设,同时注册制改革应引入聆讯机制等其他过渡性机制。

  另一方面,IPO“堰塞湖”高位拥堵问题亦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14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31家,其中已核准11家、已过会24家、未过会596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70家,中止审查企业26家。

  “我们近期刚报的一个项目,根据会里的反馈,估计走完所有流程上市还要2到3年。”北京某大型投行的一位保荐人就指出,“照现在600家排队的情况,就算依靠劝退和财务核查缩小到400家,在马不停蹄的审核节奏下,两年内能发完就很不错了。”

  改革:要降低小微企业上市门槛

  在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看来,目前确实有一批企业在准备、等待上市,而形成这个情况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在于市场投融资在对接、匹配上还存在不完善,市场投融资不均衡。

  庄心一以小微企业举例称,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现有金融体系和格局总体上仍偏向于服务大型企业和成熟型企业,在促进科技金融对接、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市场创新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如何加快小微企业的上市融资亦成为资本市场重要课题,这与注册制改革密不可分。

  对于注册制改革方向,李克强总理亦进一步明确,“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

  业内人士认为,结合李克强总理19日的表态来看,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未来这种降低上市门槛的新的IPO节奏,或将从互联网等新兴企业向更多小微和创新型企业递延。(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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