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设立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
时间 2013-09-03 15:50:50  来源:金融时报

    报道 日前,为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规范担保风险补偿行为,改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融资环境,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制定出台《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对县域范围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

    据了解,《办法》规定,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标准为年日均担保额的0.3%至1.2%,其中对单家担保机构的最大补偿金额可达到100万元。《办法》同时明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比率可达到年日均担保额的1.2%,进一步提高了担保机构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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