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时间 2013-09-03 14:07:18  来源:

 

江苏省信用担保协会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江苏省内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自愿发起组建的、社会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自律组织,具备法人资格。

申请加入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 拥护本会的章程,接受本会的管理;

(三)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 申请加入的担保机构及其它经济组织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所在区域或行业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业绩,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 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除应符合本条(一)、(二)、(三)条件外,应该热心担保事业、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本会秘书处吸收会员,先行办理会员入会手续,再提交下一次理事会通过;

(四) 由本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享受有关信息服务;

(三) 享受咨询、培训、考察、合作等服务优先权;

(四) 有权向本会反映、举报与担保机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五) 有权向本会咨询担保及其它业务的有关情况,寻求商业合作机会;

(六) 有权向本会查询经费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 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九) 个人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

(二) 积极向本会反映担保行业各种信息和资料,向本会披露本单位基本信息,保守本会秘密;

(三) 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会员资格即终止:

(一) 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

(二) 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注销的。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 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 停业或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 不履行会员义务,经本协会劝告拒不改正的;

(四) 有损害本会名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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