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全国担保机构三十强”活动的通知
2011-08-16 17:17:17 作者:jsdanbao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全国担保机构三十强”活动的通知
一、参选机构
参选机构范围是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机构。
二、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
三、采集数据范围
上榜统计数据为2010年当年融资担保发生数,数据采集以在线统计申报为基础,所采集的数据截止至2010年底。
四、评选程序
第一步,由联席会议筹备组通过联席会议网站及各筹备组成员发布活动通知。
第二步,参选机构向联席会议筹备组报送报名表(见附件)。
第三步,参选机构通过联席会议在线统计系统进行数据申报。
第四步,汇总相关数据(统计2010年度各机构融资担保金额按由大至小进行排列,前三十名为上榜机构)。
第五步,网上公示上榜机构名单。
第六步,对公示的上榜机构数据提出疑义的,联席会议筹备组将组织调查核正。
第七步,向第十二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预备会议报告评选过程及入选机构名单。
第八步,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上公布上榜机构名单、授牌。
整个活动由联席会议筹备组组织实施并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指导。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
本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活动截至
欢迎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踊跃参加评选活动。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筹备组
二○
